消息源來自廈門日報,據(jù)說這名父親在女兒出生的時候年僅19歲,由于母親尚未成年,所以年齡未有披露;女兒現(xiàn)如今還只是個嬰兒,被賣時僅出生18天。這兩人決定在網(wǎng)上賣女,而且已經(jīng)開始通過QQ來尋找潛在買主。
隨后他們很快找到了自稱想要為妹妹買女兒的買主,父親和這名線上買家見了面,還完成了交易,交易價格大約是23000元,隨后兩人計劃用這些錢來買東西,其中就包括一臺iPhone和一輛摩托車。
警方追蹤到了這對年輕父母,將兩人逮捕。法庭宣判父親3年有期徒刑,母親緩刑2年半,因為她尚未完成學業(yè)。不過警方表示,這名父親賣女實際上并沒有得到母親的同意,只不過這名未成年母親對于失去女兒似乎也并沒有很在意。
這位未成年母親是這么說的:“我是被領(lǐng)養(yǎng)的,我家鄉(xiāng)的許多人都把小孩送給別人來養(yǎng)。我真的不知道這是違法的!
那名線上買主聽說此二人被捕后,決定自首,但并不清楚他是否遭到處罰。另外讓人感覺比較意外的是,據(jù)說考慮到這對年輕父母的實際情況,法官判決讓買主的妹妹來撫養(yǎng)這個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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